教学管理

关于组织申报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团队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创新创业团队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处室:

为配合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技术技能积累与社会服务工作开展,经研究,学院决定开展创新创业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新创办企业的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主体以创新创业团队成员为核心且注册成立的企业。团队核心人员应由熟悉企业管理、成果转化应用、市场营销和创业投资等方面的人员构成,且不少于3人,其中团队带头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掌握业内公认的领先技术;拥有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的对其拟开发的产品(服务)发挥核心作用的知识产权1项及以上;有明确的融资计划和融资规模,商业模式清晰。

(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主体为提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的创新创业团队。团队核心人员应由不少于3人的技术研发骨干构成,其中团队带头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通过自主研发获得的知识产权或掌握业内公认的领先技术;通过为合作单位提供技术转移服务,使其在产品质量、营销收入、税收贡献等方面大幅提高。

以上两类创新创业团队成员中,原则上应有一定数量在校大学生参与。

二、申报流程

申报部门结合专业建设情况,如实填写并向学院提交申报资料。学院对各申报部门报送的资料进行核实,组织资料评审、现场核查、研究审定,核实通过后批准立项。

三、推荐数量

每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推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创业团队”或“新创办企业的创新创业团队”至少1个,鼓励多推。

四、支持方式

对认定的创新创业团队,学院给予3~5万元的经费资助,支持开展相关的创新创业活动。团队管理参照学院相关制度执行。

五、有关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推荐标准,规范推荐程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好中选好、优中选优。

各部门于2018年11月30日(星期五)12∶00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项目汇总表(纸质一份)、项目申报表及相关附件(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报科研开发处,同时报送电子档。

特此通知

 
QQ在线咨询
在线QQ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在线QQ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咨询热线
023-67891232
023-66284983